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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给予王*明同学自动退学处理公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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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来源:
  • 时间:2024-01-18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》第41号文件《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》及《渤海理工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》,2023级王*明同学在2023-2024学年第一学期未按时到校表示自愿放弃学籍,且一直未返校办理退学手续,截止到现在离校已经超过20天。经学院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,确定给王*明同学自动退学处理,现予以公示:

王*明,男,学号:18514216

公示期自即日起10个工作日,公示期间如有异议,可以向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。

联系电话:0317-7557968

 

渤海理工职业学院

学生工作处

2024年1月18日